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
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
场 所
名 称
法定代表人
详 细
地 址
邮 编
电子邮箱
联系电话
场 所
类 别
寺观教堂□
固定处所□
批准时间
登记证号
历史沿革
教职人员数
周边信众数
土 地 房 产 及 收 支 状 况
主要殿堂名称、面积(㎡)
附属房屋名称、面积(㎡)
占地面积(㎡)
经济来源
支出情况
宗教收入
自养开支
企事业收入
基建开支
捐赠收入
公益慈善
其他
其他
合计
主 持 宗 教 活 动 的 人 员 情 况
姓名
性别
年龄
民族
文化程度
所在单位或住址
宗教教职
在宗教团体或场所中所任职务
主要社会职务
其他
场 所 管 理 组 织 成 员 情 况
姓名
性别
年龄
民族
文化程度
宗教教职
所在单位及职务
主要社会职务
宗教活动场所或所在地政府签(章)
县(市)区宗教局审核意见 2012年 月 日
编号:
县(市)区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
填表说明:
一、宗教活动场所,要按本表栏目认真填写,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。
二、本表请用蓝、黑色墨水笔填写,字迹清晰、工整,也可电脑填写。
三、本表内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。
四、本表“登记证号”栏,填写规范的的登记证号,未登记的注明原因; “历史沿革”栏,简要填写该场所的历史和现状,批准恢复、新建时间,属于租用场地在此栏注明; “教职人员数”以实有人数为准,“ 周边信众数”以本场所所在地信教公民数为准; “土地房产及收支状况”栏,按房地产登记或经政府明确权属的情况填写,有争议的可暂不填写; “经济来源”、“收支情况”栏,应以年度收支情况为准; “主持宗教活动的人员情况”和“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情况”栏表格不够,可另加附页。
五、本表填写一式二份,编号由各县(市)区统一编写。
六、本表不得翻印、涂改。
场 所
名 称
法定代表人
详 细
地 址
邮 编
电子邮箱
联系电话
场 所
类 别
寺观教堂□
固定处所□
批准时间
登记证号
历史沿革
教职人员数
周边信众数
土 地 房 产 及 收 支 状 况
主要殿堂名称、面积(㎡)
附属房屋名称、面积(㎡)
占地面积(㎡)
经济来源
支出情况
宗教收入
自养开支
企事业收入
基建开支
捐赠收入
公益慈善
其他
其他
合计
主 持 宗 教 活 动 的 人 员 情 况
姓名
性别
年龄
民族
文化程度
所在单位或住址
宗教教职
在宗教团体或场所中所任职务
主要社会职务
其他
场 所 管 理 组 织 成 员 情 况
姓名
性别
年龄
民族
文化程度
宗教教职
所在单位及职务
主要社会职务
宗教活动场所或所在地政府签(章)
县(市)区宗教局审核意见 2012年 月 日
- 上一篇: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
- 下一篇:我国佛教有哪些主要宗派